龙文区(古属漳州府龙溪县)福建省漳州市核心城区之一,国家级生态文明区 、全国文明城市,是福建著名的侨乡之一,是闽东南重要的物质集散地,漳州市新兴商贸中心,素以“鱼米花果之乡”著称,1996年,经国务院批准龙海市步文镇(除梧浦、长洲两村外),郭坑镇成立漳州市龙文区,西邻芗城区,东邻漳州台商投资区,南邻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,龙海市,北邻长泰县,华安县。规划中的漳州军民两用机场位于龙文区内,厦漳城际轨道、厦漳滨江大道将贯穿龙文区。漳州市龙文区努力打造“行政商务金融中心、现代物流基地、总部经济聚集区、先进制造业密集区和休闲旅游目的地”五个功能区域,全力构建“田园都市、生态之城”示范区。区内形成了漳州碧湖万达广场商业圈、明发广场商业圈以及万嘉世贸广场等多个商业圈。龙文区作为漳州新兴商贸中心还拥有华美达酒店、融信皇冠假日酒店等4所五星级酒店。2012年,龙文区经济社会发展迅速,全区人均GDP高达67695元,是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的县区,2013年实现财政收入27.7041亿元。1996年5月31日,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漳州市龙文区;1997年元月1日,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,直属漳州市人民政府管辖。
龙文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